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,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、有序开展,根据《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(校政[2018]125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本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上岗时间
第1周—第22周,共5个月。
二、考核及费用发放
学生上岗期内,用工单位对上岗学生进行考核。学校将根据学生上岗实际工作量及考核情况核发勤工助学补助金。
三、登记备案
设岗单位要根据2022年9月确定的2022—2023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,如实填写《河南城建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明细表》(附件1),并对本学期上岗学生进行信息登记,填写《河南城建学院勤工助学上岗备案汇总表》(附件2),于2月21日下午16:00前将纸质版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行政楼117室),电子版发至zizhu@zxzqrz.com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坚持扶困优先原则
勤工助学岗位以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。用工单位在招聘中,要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若岗位特殊,无困难生报名,可选用其他学生。用工人数多的单位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要占上岗学生人数80%以上。
(二)岗位设置坚持必要适当原则
岗位设置应为教学助理、科研助理、行政管理助理和公共服务助理等,岗位实行一人一岗制,用工单位不能设置空岗,上岗学生不能替代教职工本职工作。
(三)明晰岗位职责
各单位对于目前已申请并通过学校审批的岗位,要明晰岗位职责、每周用工时长及要求(具体详见附件1,此项为必填项),不得简单标注为“办公室助理”。
(四)重视资助育人工作
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资助育人工作,确定专门指导教师,认真做好岗位管理工作,积极开展岗前培训,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、工作内容、劳动纪律、职业素养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等。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要适合学生参与,在生活和工作上多给予关心和指导,充分发挥好勤工助学岗位的资助和教育功效,通过勤工助学磨练意志品格、激发创造活力、健全身心健康,培养学生勤俭、奋斗、创新、奉献的劳动精神,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。
(五)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
各用工部门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,合理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。
联系人:宋伟 电话:2089005
附 件:1.河南城建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职责明细表
2.河南城建学院勤工助学上岗备案汇总表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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