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,按照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督查【2020】1号)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我校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
二、有关事项
(一)清明节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。中层干部要保持假期24小时通讯畅通,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。
(二)所有值班人员,必须在岗尽责,认真做好值班记录,确保信息畅通,及时处理来电、来函,遇到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汇报。每组值班首位人员,因事离岗、调岗,除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外,还需向当日带班领导请假。总值班室地点:行政楼120房间,电话:2089000。
附件:2023年清明节值班表
校长办公室
2023年3月30日